第14章 刻骨铭心_都市剑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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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刻骨铭心

  林霄咳嗽了一声,对着金衣男说“你叫什么名字,刚刚那招速度不错,但应该还有进步空间。”

  你可以试试同一时间变换剑招,让对手防不胜防。也可以将劈出一剑的频率提高。速度快到极限,杀人的成功率也会提高。”

  金衣男听得无比专注。

  “我的这一招叫做剑灵神指,刚才是没用剑意的。”

  “只要我能够预测你的出剑轨道,你的招数对我就不会有任何作用。”

  金衣男直接跪下,目露诚恳“求高手指点一二”。

  林霄闻言:“根骨不错,有空的时候,教你一套暮雨剑诀。在这灵气稀薄的世界,依靠自己修到聚气期,你很不错。

  金衣男名叫金剑,银会长叫做银刀,银刀素来擅长口舌,而金剑喜欢钻研武道,既然两个老大都自愿归顺林霄,铁刀会也名存实亡,要改成铁剑会。

  林霄倒是无所谓,本来就是这两个二货自己冲上来,一个想向他学武,一个想抱他大腿。

  这会儿林霄啥也还没说,银刀已经摩拳擦掌,向他表示赤胆忠心,要是信了这墙头草那可真的有鬼了。

  铁刀会最终易名为金剑盟(比银刀取得铁剑会要响亮)帮主就是林逍,本来林霄想用自己的原名,但考虑到身份证上是林逍,那么以后都叫林逍好了。

  他的小弟要称他为剑神,如果是重生以前,林霄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叫剑神,听起来牛逼轰轰的。

  但现在虎落平阳,修为低下,还是尽量低调。他严格要求手下称呼他为剑王就可以了。

  于是乎一代剑王的传说将要在杭都城展开。

  若干年后,金剑真的成了大名鼎鼎的金剑无影,而只懂嘴炮的银刀也终成刀中嘴炮帝皇,(还没开打,嘴炮先斗得你心魔四起)

  回想起这一刻的种种,大家都是啼笑皆非。

  让林逍怅然若失的红衣少女,名字叫做楚晚晴。

  人都散了以后,只留下她和林逍两人,半晌林霄都没有说话。

  思绪翻飞“当年那个人神共惧,神挡吸神,佛挡吸佛的阴阳女王,红尘仙子,初见她时,名字叫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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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婉情。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个喜欢穿白色衣服的娇俏少女,善良的连一条小青蛇都不忍伤害,可是后来……

  “你好,我是林霄”。

  楚晚晴答道“我叫楚晚晴,谢谢你救了我。如果不是你,我可能……”

  林霄注意到女孩的腰间别着一个破碎的铃铛。这不是阴阳幻灭铃吗,红尘仙子的成名法器。难道这是巧合?

  “真的好像啊”。

  最后发生了什么?当时我已身中剧毒,圣体破碎,圣魂和剑意施展了终极大招剑碎星爆,完全消失在了世间。

  楚婉情做了什么?还有这个女孩又是怎么一回事?……

  如果是灵魂转生,为何她拥有阴阳幻灭铃?林霄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。

  好似有千言万语想说,却又不知如何开口。

  他的眼泪不断地在眼眶里打转,是歉意,是爱意,是悔意。

  所有的情感一瞬间都充斥在了心头。

  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,眼眶发热

  女孩有些心慌,她不知道为什么,眼前这名清秀男子看她的眼神,那么炽热,那么深情,那么懊悔,那么痛苦……

  仿佛与她相爱了一生一世,让她有些莫名其妙,心中也涌现了一股刻骨铭心的痛,莫名心动却又痛苦不堪……

  难道……他喜欢自己?见林逍迟迟没有说话,就这么痴痴地盯着自己,女孩满脸红晕,有些羞涩。

  可能这位小哥哥,太过于惊艳自己的美貌,有些神魂出窍。学校里,曾经被她的美貌惊艳到的,也有不少。

 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,却感觉他长得有一些熟悉,是谁呢?

  算了,长得像的人太多了,说不定我以前我见过他。

  又过了一会儿,林逍轻轻地摸了把眼睛,尴尬地挤出笑容,“不好意思,想到一些伤心事,你长得很像我一位朋友,刚刚认错了。”

  “抱歉,耽误你这么长时间”。

  最终林霄决定还是自己去寻找答案,究竟最后发生了什么?

  这些都已经是上辈子的事,楚晚晴现在还好端端的,自己一定要避免她入了魔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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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霄原本想取走阴阳幻灭铃,思考过后放弃了。

  这是她上辈子的伴身法器,说不定以后会有用处。哪怕这个法器淫邪无比,也是曾经救她,护她的宝贝。

  林霄提醒了句“你腰间的小铃铛”不到万不得已,千万不要使用。”

  女孩地点了点头,她也不知道为何要如此信任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子。

  林霄和楚婉情聊了一会儿,了解到现在的她还是名18岁少女。

  诶,对了,自己按照身份证上来,今年是2019,貌似也是18岁的样子。

  按照神宇界的常识,我现在应该在书院念书。但在这里,林逍好像是不去学校的,高中都没毕业。

  林霄又去搜索了下记忆。

  结婚的法定年龄是22,那我又是怎么结婚的?待会儿得去问问沐雪烟,身上有太多谜团。以前活得真是混账。

  ……

  和楚晚晴分别后,林逍回到家。今天是吹了什么风?

  林霄很纳闷,沐雪烟竟然做好了饭菜。根据林逍的记忆显示,之前全都是叫他在外解决的。

  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,一进家门,沐雪烟说了句“饭菜都好了,我吃过了。”便走进了她的房间。

  留下了一脸呆滞的林逍,这便宜老婆今天还挺照顾我的嘛!!难道是被我英俊潇洒的容颜迷倒?当然他想多了。

  带着对饭菜的无限憧憬,林霄坐下来,拿起筷子开始品尝。

  这不,韭菜炒蛋看起来像是那么一回事。韭菜翠绿鲜嫩,没有烧焦,鸡蛋黄里透红,瞧起来颇有吃的欲望。

  可这一吃进嘴里。

  我的天哪,这是啥鬼东西,咸的喉咙都疼了。

  林逍三步并作两步,跑去厨房喝水。这是又多恨自己啊,放了多少盐?

  嗓子涩得实在难受,他顾不得去倒水。直接一拧自来水龙头,头趴在上面,大口大口地往喉咙灌自来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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