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31章 小姑娘不喜欢大爷_爱欲横流的芭蕾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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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31章 小姑娘不喜欢大爷

  飘天文学

  看着封行朗那戏耍的神情,丛刚只是微勾了一下唇角。

  因为他有一百种办法把封行朗这只懒猪弄到山上去!

  不过大丈夫能屈能伸……

  “叫大爷……行么?”丛刚开始跟封行朗商量。

  “不行!我就想听你叫爸爸!”

  封行朗探手过来,抚了抚丛刚不太顺服的头发,“来,乖儿子,快叫爸爸!”

  总的来说,还是有那么点儿伤自尊的;毕竟丛刚要比封行朗还小上两岁。

  “爸爸……”

  丛刚的声音像是卡在喉咙里,但还是艰难的叫了出来。

  或许在封行朗面前,丛刚早就没什么自尊可言了。

  “哎!乖儿子!爸爸在呢!真听话!”

  一听丛刚真的叫自己爸爸了,封行朗那叫一个得瑟啊,俊眉飞扬起来的他,看起来像是吃了唐僧肉一样的雀跃。

  为了能哄封行朗爬山看极光,丛刚连自己的脸都不要了!

  不过等看完极光,就该轮到他封行朗叫自己爸爸了!

  “虫子,为了能看上极光,你如此的忍辱负重,着实叫为父心疼啊!”

  封行朗张开双臂,“来吧乖儿子,让爸爸宠宠你!”

  说完,便将丛刚揽进了自己怀里,像儿子一样的拍抚着,“其实呢,爸爸还是很爱你的!只要你听话,爸爸一会儿给你买糖吃!”

  丛刚:“……”

  这家伙,入戏可真够快的。这么快就融入角色扮上了?

  “虫子,你怎么又瘦了?”

  封行朗摸到丛刚身上那硌人的排骨,“天天吃草,想成仙呢?好不容易爬到了食物链的顶点,难道就是为了吃草?”

  “那是我乐意吃草!而并非只能吃草!”

  微顿,丛刚又淡然一声,“即便要吃了你,我也有那个能力!”

  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?!

  “来!老子让你吃!你要不吃,就是我孙子!”

  一下子又把丛刚的身份从儿子直降到了孙子辈儿。

  丛刚真想把封行朗丢湖泊里按上几按,可他意识到明天还得把封行朗搞上山,便作罢了这个想法!活的猪,至少比死的猪好弄多了!

  旁边多了一对小情侣,封行朗的目光瞬间就被吸引了过去:两个小情侣抱在一起又亲又摸的,看得正常人都热情了起来。

  关键其中那个女的长得还挺漂亮!

  “虫子,我跟你打赌:只要你把那个小犊子引开,我就有办法搞定那个女的!”

  也不是封行朗想泡那个女人,就是一时兴起,想证明一下自己有猎偶的能力!

  却没想丛刚站起身来,直接走到小情侣的身边;把正想放飞一下的小情侣着实吓了一跳。

  “我朋友想泡你女朋友……你开个价吧!”

  丛刚一边说着冰岛语,一边朝封行朗指了过来。

  然后两个小情侣便骂骂咧咧的走开了。

  “你跟他们说什么了?人家都有情绪了!”

  封行朗走近过来问道。

  “我跟他们说,你想泡他的女朋友,让他们开个价!”

  丛刚直言不讳,“然后他们就骂你是个大傻比!”

  “靠,本大爷想泡她,那是给她面子!”

  封行朗不屑的说道。

  “可惜,人家小姑娘不喜欢大爷,只喜欢小哥哥!”

  丛刚不温不火的浅然一笑,“行了大爷,你是留在这里吹风,还是去酒吧小酌?”

  “当然是去酒吧打猎了!不然这漫漫长夜,你陪我睡啊?!”

  封行朗揽过丛刚的肩膀,两人一路打到了酒吧门口。

  从不喝酒的丛刚,破天荒的开了两瓶比利时小麦啤;口感清爽带有柑橘果味和香料味,回味令人神清气爽。

  封行朗一边喝着小麦啤,一边开始环顾有可能的猎物。

  就在封行朗搭讪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法国小妞儿时,酒吧里突然响起了澎湃飞扬的钢琴声。

  竟然是……竟然是丛刚那狗东西在弹钢琴?!

  封行朗怔愣在原地好一会儿:我嘞个去,这狗东西竟然还会弹钢琴?

  而且还弹得有模有样的?!这是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?!

  封行朗被钢琴声吸引了过去,看着丛刚那专注的神情,封行朗突然感觉,这家伙从未有过的帅!而且还是那种酷炫又贵气的帅!

  不经意间,丛刚抬起的眸光,跟封行朗紧盯着他的目光相对;然后一个温化了的笑意,在丛刚刚毅的脸庞上慢慢的荡漾开来。

  于是,便有了满眼只有你的目光!

  封行朗靠在吧台边,静静的听,细细的品,那种灵魂得以升华的澎湃感,一点一点儿抚慰着封行朗的心!

  这狗东西,还真是个宝藏呢!

  也不枉自己漂洋过海跑来这里逮他回去!

  即便由他封行朗糟蹋,封行朗也肯便宜了别人!

  自始至终,封行朗都觉得丛刚是他的私人物品。那种只有在他眼皮子底下存活的半自由生物!

  一首钢琴曲毕,丛刚仰起头来,将一整瓶小麦啤如数的喝尽了。

  然后,便醉酒似的倒在了钢琴上,像是睡着了过去。

  封行朗记得丛刚是会喝酒的,但却记不清他的酒量会如此的差。

  将丛刚扛回小木屋还算轻松,毕竟封行朗有着卖相很好的健康体魄。

  “早知道你这么好弄倒,我每次就直接灌你酒得了!”

  封行朗将丛刚丢在了木床板上,丛刚口中发出一声呜咽,然后就没了声音。

  “靠……没死吧!”

  似乎不太放心,封行朗探手过来试了试丛刚的鼻息:还有!

  封行朗也累到了不行,三两下就脱了自己躺在了丛刚的身边。

  似乎丛刚身上的衣物很碍事,让封行朗拥着不太舒服……

  “来,乖儿子,爸爸给你换衣服。”

  没想到平日里故作高冷的丛刚,此时此刻却非常的听话,任由封行朗解着他身上的衣物。没有反抗,也没有挣扎,乖得像个孙子一样!

  等弄完了,封行朗却又懒得给丛刚拿睡衣之类的穿上了,便由着他这么凉溜溜。

  “虽然你这身排骨有点儿硌人,当个暖炉也不错!”

  奔波劳顿了一天的封行朗,累得也够呛,便将一条沉重的腿横在丛刚身上之后,便开始呼呼大睡起来。

  原本是一右一左的,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下一上,然后又变成了……

  总之,很有画面感!

  丛刚睡得很沉,沉得像是这个世界里只剩下了他跟封行朗。

  其实醉翁之意从来都不是酒,而是在乎真正陪他看风景的人!

  ——

  维克小镇的日照时间很短,一天也就六个多小时左右。

  封行朗醒来时,其实已经是第二天的九点多了,可外面看起来还是昏沉沉的。

  准确的说,封行朗是被饿醒的。

  “虫子……虫子……”

  封行朗蠕动了两下溜溜凉的身姿,四下环看着扑捉某人的身影;发现丛刚早已经穿戴整齐,正在打包登山用的行李。

  “醒了?衣服给你准备好了,你一起身,我们就出发!”

  不难发现,这些装备是有人连夜送过来的;包括封行朗爱吃的芒果和牛肉。

  看着正在打包的丛刚,封行朗突然就笑了,而且还笑得那么不怀好意。

  “怎么,你还有精力去爬山呢?不疼么?”

  封行朗半坦的上身,有着很好的卖相:肌肉纹理着实的漂亮,栗状感很强,但实战要差很多的那种。

  丛刚抬眸看了一眼不怀好意的封行朗,不动声色的说道:

  “别耍嘴皮子了!这里的日照时间只有六个小时!我们必须赶在六个小时内登上山顶!”

  “什么?要爬六个小时?”

  封行朗一听还要爬山六个小时,他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  “如果是我一个人,两个小时就足够了,但要带上你这头……估计得五个小时出头!这期间,还得保证你不喊饿,不乱撒!”

  但凡丛刚不缺心眼,都做不出拉上封行朗这种比猪还要懒的生物去山顶上看极光。

  “丛刚,你是不是闲得疼呢?在山下看看得了,有必要非得爬到山顶上去吗?”

  封行朗是一脸的不乐意:要爬五个多小时的山呢?简直就是极限挑战!

  “那我在山顶上等你!你什么时候想通了,什么时候来找我!”

  丛刚顿下了手上的动作,“又或者,我这条狗对你来说,已经可有可无了!”

  等丛刚背起打包好的装备,刚要转身离开时,封行朗直接从被子里窜出来抱住了他。

  “毛虫子,你玩真的呢?用得着这么严肃么?”

  虽然小木屋里的温度不低,但对不着一件衣物的封行朗来说,还是冷到打颤的。

  “五个小时啊……我真爬不动!”

  丛刚立刻拿起一件极寒款的羽绒服披在了封行朗的后背上。

  “不是有我么?你爬不动的时候,我背你!”

  丛刚的声音很温润,暖暖的,像是晨曦和煦的阳光。

  “你又背装备,又背我?累不死你个狗东西!”

  封行朗的精神世界,可谓是懒到了极致,“虫子,我都是当爷爷的人了……你就放过我吧!万一我死在半路上怎么办?我都还没见着晚晚的孩子呢!”

  “行……我不为难你!”

  丛刚再次转过了身,“我一个人去!”

  “不行!我也不让你一个人去!”封行朗再次拦下了丛刚,“万一你死在山顶上,我还得爬上去给你收尸!那岂不是更累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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